行业聚焦

深圳:五类建筑须符绿色建筑标准

发布时间:2012-03-28被阅次数:13340 来源:广州日报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草案)》昨日公布并征求社会意见
  深圳正在致力打造低碳生态城市,而未来深圳低碳发展的一个重点便是绿色建筑。昨日,市法制办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草案)》,并开始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记者看到, 该《草案》从绿色建材、绿色市政设施、绿色施工、绿色装修、绿色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全市绿色建筑的建设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是国内不多见的绿色建筑设计地方规范。
  记者从该草案中获悉,今后全市新建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旅游建筑等都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已成在建绿色建筑面积最大的城市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目前全市正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新建节能建筑面积5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在建绿色建筑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上在建绿色建筑面积最大的城市。

  此外,深圳还一举击败北京、上海等直辖市,获得了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城市称号。在此基础上,深圳市五年内拟建2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进一步打造“绿色建筑之都”。

  根据《草案》,今后全市有五大类建筑将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社会投资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按有关协议或文件确定为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全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旅游建筑;以及所有新增城市更新建筑。与此同时,将鼓励其他社会投资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物业管理也须“绿色”

  根据《草案》规定,将实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市政设施、绿色施工、绿色装修和绿色物业管理认证制度,同时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认证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评价认证。 如在绿色施工上,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时,应当同时提交绿色建筑相关资料。对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建设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通过专项验收。

  在绿色装修上,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全装修商品房及公共建筑装修应当进行室内污染物预评价,采用经污染物标识认证的绿色装修材料。新建保障性住房、全装修商品房及公共建筑装修完成后,应当进行室内污染物检测,并达到合格要求。

  此外,对于绿色建筑还将实行绿色物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筑用能系统的高效运行管理、节水管理、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体绿化维护、立体绿化维护和建筑用太阳能系统高效运行管理等。

  对全市高耗能建筑进行强制节能改造

  除了对于新建建筑实施“绿色标准”外,《草案》也对全市既有建筑提出了改造要求。根据规定,市发改部门将会同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与计划,并将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对高耗能建筑实行强制性节能改造。

  记者了解到,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百余个。特别是在对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上,根据深圳市节能“十二五”规划,未来几年全市将全面实施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和财政核拨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完成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的目标。同时,创建一批节约型政府机构示范项目。

  而对于既有居住小区绿色改造,草案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标准,并有计划地开展既有居住小区室外环境绿色改造,提升居住小区的室外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交通流线、植被绿化、给排水管网、休闲场所等环境质量与配套能力。

  绿色建筑建设单位可申请贷款贴息

  记者看到,在对绿色建筑的建设奖惩方面,《草案》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奖励方面,规定对于获得深圳金级或国家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可给予容积率奖励或资金奖励;绿色建筑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贷款贴息;在本市注册的节能服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建筑物提供节能改造和绿色改造的,可以向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也可凭项目合同向银行申请无抵押融资贷款等。

  在惩罚方面,如果建筑工程施工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要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在绿色建筑设计完成后,未对室内污染物浓度进行预评价,或者在绿色建筑竣工后,未对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室内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需转载请签注以下信息:
文章标题:深圳:五类建筑须符绿色建筑标准
文章链接:http://www.chinaforwards.com/index.php/Home/article/detailPage/parentID/1480/cat_id/1484/artID/577
中国|智慧城市|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延华智能


[上一条]浅析:智慧城市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解决方案
[下一条]盘点中国未来十大智慧城市
成员单位
东方延华
武汉智城
海南智城
延华高投
成电医星
荆州智城
投资者关系
信息披露
问答专区
投资者专线
人才信息
人在延华
人才战略
人才招聘
新闻与观点
延华新闻
媒体报道
行业聚焦
站内链接
关于延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招募
网站地图